5個典型案例,告訴你:鐵腕治污?蘇州這個地方是認真的!(內附解讀)

原標題:5個典型案例,告訴你:鐵腕治污?蘇州這個地方是認真的!(內附解讀)

近年來,

“環保長牙”一直被大傢所提及,

那麼,這口牙究竟長得如何?

蘇州的環保執法者們

是否好好利用瞭這口“鋼牙”呢?

下面烘焙設備幾個真實的案例,告訴你答案!

(內附解讀呦~)



1

昆山斯諾爾五金塑膠有限公司超標排放重金屬污染環境案



案情簡介

2017年2月9日,環保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公司廠區南側存在一個高約6米、面積約50平方米的鋼結構工棚,工棚內有一套皮膜磷化清洗設施,清水槽正在外排廢水,廢水通過槽體南側東西走向的排水溝排入設施東側集水池,現場照片顯示該集水池東側壁存在一直徑約15厘米的暗管,集水池內廢水液面位於暗管中部,集水池內廢水正通過該暗管排入南側河道。現場采集外排水樣,經監測分析,該水樣中檢出鋅、鎳、鉻等重金屬,其中鋅(總鋅)濃度(12.8mg/L)規定排放限值的10倍以上。





處理結果

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公司負責人已被刑事拘留,昆山市檢察院對被污染的排口土壤及流入斷頭浜的水質和底泥已提請民事訴訟,明確要求企業根據環境損害評估方案,做好污染土壤和水體的環境生態修復工作。

以案說法

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傢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註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町洋機電(中國)有限公司規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簡介

2017年3月10日夜間,環保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RO純水制水車間有一根排放管直通廢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在關閉RO純水制水車間排放管道閥門的情況下,打開活性炭吸附塔排放閥門,設施排放口有水排放,現場采該排放水水樣。經監測分析,該水樣中氨氮濃度為27.4mg/L、總氮濃度為42.9mg/L,鎳(總鎳)濃度為0.85mg/L。由此可見該公司將RO純水制水車間的排放管道與廢水處理設施排放管相連接,導致廢水處理設施排放水經稀釋後再經設施排放口排放。





處理結果

昆山市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十萬元整。公安機關依法對公司相關責任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

以案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註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

昆山市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案



案情簡介

2017年8月9日,環保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二沉池南側有水溢出至南側草地上,現場采南面二沉池溢水等水樣各一隻。經監測分析,南面二沉池溢水水樣中pH值為11.84、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73mg/L、總磷濃度為2.05mg/L、總銅濃度為3.24mg/L、總鎳濃度為5.38mg/L、總鉻濃度為0.518mg/L、總氮濃度為28.2mg/L、總氰化物濃度為17.7mg/L,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



此外檢查發現該公司廠房北側陽極車間北墻上有一個排風扇,排風扇正在運行,陽極線產生的酸性廢氣未經處理直接經排風扇排至外環境;廠房西南側化拋線產生的酸性廢氣進入一套酸霧處理設施(堿噴淋)後排放,現場采該處理設施溶液水水樣一隻,經監測分析,該水樣的pH值為1.24,公司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



處理結果

昆山市環保對該公司不正常運行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五萬一千一百九十八元整;對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總計處罰款人民幣二十五萬一千一百九十八元整。

以案說法

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將與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處罰一致,都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4

昆山市晶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實“三同時”、違反固廢管理制度案



案情簡介

2017年7月12日,市環保局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有以下違法行為:

1、2008年6月4日經審批同意建設年產電腦散熱模組800萬件、通訊濾波器配件600萬件、相關零件配件200萬件技改項目(蘇環建[2008]264號)(報告書項目),建成生產至今未通過環保驗收,且含鎳廢水處理設施閑置。

2、公司未如實申報危廢實際產生情況、管理計劃與危廢專項分析報告。

3、公司污泥、廢空桶危廢貯存場所未設置危廢標志牌,含鎳廢液、含銅廢液、廢空桶、部分污泥的危廢包裝容器未設置危廢標識。





處理結果

昆山市環保局對該公司生產至今未落實環保“三同時”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十萬元整,責令停止未經環保驗收項目的生產;對該公司未如實申報危廢實際產生情況、管理計劃與危廢專項分析報告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七萬元整;對該公司部分危廢未設置危廢標志牌、危廢標識的行為,責令改正,處罰款人民幣四萬元整。綜上,總計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二十一萬元整。

以案說法

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修改後於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修改後的《條例》將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由環保部門驗收改為建設單位自主驗收。同時大幅提高處罰數額,並實施“雙罰”,對環保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投入生產使用、在驗收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5

巨旦納米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在線監控案



案情簡介

2017年2月24日,環保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總鎳在線監控儀取樣管插入一個白色塑料桶中不明液體內,未按照操作規范插入總鎳取樣系統,導致總鎳在線監控儀無法對設施排放口水樣進行分析監測。





處理結果

昆山市環保局根據環保部《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第二十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十萬元整。

以案說法

排污單位自行運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應當保證其正常運行。由取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的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運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應當配合、監督運營單位正常運行;運營單位應當保證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正常運行。

排污單位或者運營單位不得有以下行為:

1、將大型攪拌機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不經規范的排放口排放,規避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監控的;

2、違反技術規范,通過稀釋、吸附、吸收、過濾等方式處理監控樣品的;

3、不按照技術規范的要求,對儀器、試劑進行變動操作的;

4、違反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幹擾,造成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或者對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

5、其他欺騙現場監督檢查人員,掩蓋真實排污狀況行為。

結合真實的案例,

是不是讓“枯燥”的法律文字,

立馬變得“形象生動”瞭起來?

定量填充機 @污染環境的人們,對於“保護環境”,

蘇州向來是“不遺餘力、鐵腕治污”!

除瞭上述“典型案例”外,

還有一組數據要告訴你們!

據統計,

2017年1-11月,昆山市共實施環境行政處罰351件,處罰金額3032.5萬元。移送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42起(其中行政案件10起、刑事案件32起),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51人。



↑給力!環保真的長牙瞭!

最後,送你一句話:

破壞環境者,必受嚴懲!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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