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首次從入額法官中評選審判業務專傢和骨幹麻糬成型機

1月1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傢、審判業務骨幹頒證儀式。劉言浩、李國泉、餘劍、俞巍、殷勇、席建林、唐震和符望8位法官獲頒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傢稱號;馬劍鋒等230人獲上海法院審判業務骨幹稱號。

上海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郭偉清介紹,2017年8月,上海高院專門制定瞭《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傢評(復)審及管理辦法》。9月,上海高院組織全市各法院自下而上擇優推薦。直至12月,通過資格審查、評審公示等程序,上海高院黨組最終研究確定瞭8名審判業務專傢、230名審判業務骨幹。此次評選過程十分嚴謹,上海高院專門設立瞭院內外全市法院審判業務專傢評審委員會及其下屬辦公室。

對於審判業務專傢,上海高院要求參選人自任命法官後實際從事案件審判執行工作滿12年,或者在法院系統外從事法律工作滿5年以上,且任命法官後實際從事審判執行工作滿8年。同時,參選人必須精通審判業務,在上海法院審判領域或法學工作領域有較高的職業聲望,承辦過在全國或本市有重大社會影響或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疑難復雜案件,法學理論功底紮實,有一定數量和較高質量的調研成果。審判業務專傢的推薦工作由全市各法院會同審判業務部門組織,由個人申報及法院推薦組成,評審委辦公室根據參選人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書面評審,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評審,最後按照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上海高院黨組研究審定最終人選,並在上海法院網公示。

對於審判業務骨幹,上海高院要求參選人任命法官後實際從事案件審判執行工作滿10年,審判執行業務能力突出,在本院有較高公認度,而且承辦過有一定社會影響的疑難復雜案件,有一定的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的能力,在法學類刊物上獨立發表過專業文章。全市各法院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評選,由所在法院黨組確定人選,上海高院黨組研究審定最終人選,並在上海法院網公示。

此次被評為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傢的俞巍,目前擔任上海高院民二庭副庭長。俞巍從事民商事審判長達27年,審理過眾多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其中彭淼秋等25位中小投資者訴ST嘉寶等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系列糾紛案是我國法院最早受理的一批上市公司違反證券法規定虛假陳述侵權案米果成型機件。該案審結前後,俞巍深度參與瞭最高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的制定。同時,俞巍還擔任上海法院法官智庫系列叢書中《破產案件審理實務》一冊的副主編。2017年,俞巍參與瞭《〈民法總則〉司法適用與審判實務》一書的撰寫工作,該書系國內第一本由省級法院編撰的關於民法總則司法實務前瞻性研究的書籍。

餘劍是此次入選的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傢中最年輕的一位,目前在上海一中院刑一庭擔任副庭長。這位70後青年法官自1999年進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參與調研的《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疑難問題的調研》、《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問題研究》課題獲評最高法院2013年度、2014年度司法調研重大課題。由餘劍主審的彼特·威廉·漢弗萊、虞英曾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系全國首例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並被評為2014年全國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該案的審判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具有指導性意義。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程小勇作為審判業務骨幹代表在頒證儀式上表示,“作為一名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十五年的法官,我一直把‘定分止爭’作為工作的基準和出發點。如何在當事人的訴辯陳述以及舉證、質證中辨明真偽,盡力還原案件的客觀事實,如何針對當事人的權利主張,準確適用法律,切實保護民事權利,這些已經成為我多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的主要內容。今後,我會再接再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努力爭當當事人民事權利的‘堅強衛士’。”

此次上海高院組織的評選,是上海法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實施法官員額制以來,首次從入額法官中評選出審判業務專傢、骨幹。上海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崔亞東說,“評選旨在建立一支政治信念堅定、業務能力過硬、司法作風優良的高素質法官隊伍,進一步提升法官素質、提高審判質效、促進公正司法。此次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傢、審判業務骨幹的評選,標志著上海法官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邁出瞭重要一步。今後,全市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業務專傢、審判業務骨幹的作用,讓他們當好審判工作及人才隊伍的帶頭人。同時,要以審判業務專傢、審判業務骨幹評選為契機,把高素質法院隊伍建設作為戰略性、先導性、基礎性工作,抓好抓實,為上海法院全面發展提供堅強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光明融媒通訊員李嬌記者顏維琦)

[責任編輯:王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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